基本資料
本名:趙頊
別稱:趙仲鍼
所處時代:北宋
民族族群:漢族
出生地:濮安懿王宮邸睦親宅
出生時間:1048年5月25日
去世時間:1085年4月1日
主要成就:推行熙豐變法、主持改制;收復河湟
謚號:英文烈武圣孝皇帝
廟號:神宗
陵墓:永裕陵
在位:1067年1月25日—1085年4月1日
人物生平
宋仁宗慶歷八年四月十日(1048年5月25日),趙頊在濮安懿王宮邸睦親宅出生。是宋英宗趙曙和宣仁圣烈皇后高氏所生長子。八月,宋仁宗賜名為趙仲針,不久被授為率府副率,后三次升遷至右千牛衛(wèi)將軍。
宋仁宗嘉佑八年(1063年),趙頊與其父趙曙一起入居慶寧宮,當時他曾經(jīng)夢到有一位神人捧著他登天。農(nóng)歷三月,宋仁宗逝世,趙頊父趙曙即位,授趙頊為安州觀察使,封光國公。是年五月,趙頊受經(jīng)于東宮。據(jù)記載,趙頊相貌不凡,舉止皆與常人不一。而且天性好學,每次請教學問都一直到日落而忘記了進膳,宋英宗趙曙見了他如此好學常場派遣內(nèi)侍去阻止他。趙頊每次正衣冠與行禮都非常注意,即使是最炎熱的時節(jié),也未嘗用扇。侍講王陶進入宮內(nèi),趙頊率弟弟趙顥向他參拜,可見對師傅的尊重。九月,又加封忠武軍節(jié)度使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封淮陽郡王,改名為趙頊。
宋神宗幼時,便“知祖宗志吞幽,薊、靈武,而數(shù)敗兵”,立志“雪數(shù)世之恥”,到十多歲時,神宗就“
為政舉措
在政治上神宗還是勉力維持新政局面的。在王安石第一次罷相后,守舊勢力以為時事將有大變。神宗卻明確下詔說明新法“間有未安,考察修完,期底至當。士大夫其務奉承之,以稱朕意。無或狃于故常,以戾吾法。敢有弗率,必罰而不赦”。王安石第二次罷相后,終神宗朝,除方田法罷廢及部分新法條文被稍作調(diào)整外,新法基本上得以貫徹執(zhí)行。神宗對在外地任職的王安石也多有關(guān)照,如公元熙寧十年(1077年)以王安石為集禧觀使;元豐元年(1078年)以王安石為尚書左仆射、舒國公、集禧觀使;元豐三年(1080年)改制,則以王安石為特進,改封荊國公。
元豐元年(1078年),神宗親自主持改制,希望在保持新法既得成果的基礎上,在某些方面使改革有所推進。他繞開容易引起爭論的理財問題,而把注意力放在整頓冗官和強化軍兵保甲問題上。冗官冗費是宋朝官僚政治的毒瘤,宋初,太祖、太宗二朝為了加強皇權(quán),廣授官職以分宰相和省、部、寺、監(jiān)之權(quán),授官制度復雜,
人物評價
《宋史》:①趙頊自幼“好學請問,至日晏忘食”。②“帝天性孝友,其入事兩宮,必侍立終日,雖寒暑不變。嘗與岐、嘉二王讀書東宮,侍講王陶講諭經(jīng)史,輒相率拜之,由是中外翕然稱賢。其即位也,小心謙抑,敬畏輔相,求直言,察民隱,恤孤獨,養(yǎng)耆老,振匱乏。不治宮室,不事游幸,厲精圖治,將大有為。未幾,王安石入相。安石為人,悻悻自信,知祖宗志吞幽薊、靈武,而數(shù)敗兵,帝奮然將雪數(shù)世之恥,未有所當,遂以偏見曲學起而乘之。青苗、保甲、均輸、市易、水利之法既立,而天下洶洶騷動,慟哭流涕者接踵而至。帝終不覺悟,方斷然廢逐元老,擯斥諫士,行之不疑。卒致祖宗之良法美意,變壞幾盡。自是邪佞日進,人心日離,禍亂日起。惜哉!”
《臨漢隱居詩話》載:神宗皇帝以天縱圣智,旁工文章。其於詩,雖穆王《黃竹》、漢武《秋風》之詞,皆莫可擬其彷佛也。秦國大長公主薨,帝賜挽詩三首曰:”海闊三山路,香輪定不歸。帳深空翡翠,佩冷失珠璣。明月留歌扇,殘
家庭成員
皇后
兒女
早殤,封冀王,母邢賢妃。
長女公元1078年二月壬戌薨,母向皇后封延禧公主,追贈燕國公主。改封周國公主
次女初封寶慶公主,公元1072年秋七月甲申薨,才三歲,母張婕妤
七女公元1084年正月薨,生才五歲,母林賢妃
十女母欽成皇后朱氏,下嫁鄭王潘美之曾孫潘意。始封徐國公主。公元1113年,改稱柔惠帝姬。公元1115年薨,年三十一,追封賢靜長帝姬。
軼事典故
蘇東坡曾寫過一首《吟檜(樹)》的詩,其中有這樣兩旬:“根到九泉無處曲,世間惟有蟄龍知?!本瓦@樣兩句詩,卻惹起一場事端。同平章事王珪,便向宋神宗奏道:“臣下的看法,蘇軾對圣上有不臣之意,應從重量刑,給以處罰”神宗說:“朕一直待蘇軾不薄,所以,盡管蘇軾有錯,但還不至于達到謀反的地步。不知愛卿是如何知道蘇軾要謀反的?”王珪說:“他作詠檜詩,內(nèi)有“根到九錄無曲處,世間惟有蟄龍知”一句。陛下飛龍在天,蘇軾以為不是他的知己,卻把地下蟄龍作為自己的知音,這不充分說明他確有不臣之意嗎?非嚴遣不足示懲。”神宗聽后說道:“詩人作詩,本為詠檜,與朕有什么相干?請你們不要再妄加牽強附會了。后來,又有人誣告司馬光、張方平、范縝、陳襄、劉摯等人,都與蘇軾有相類似的舉動.并且經(jīng)常私下聯(lián)絡,都應該受到嚴厲懲罰!對此,宋神宗堅決不允許,最后,只將蘇軾貶為黃州團練副使,免于追究刑事責任。
趙頊即位后的時候,有一天,御史蔣之奇上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