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資料
中文名:龔祥瑞
國籍:中國
出生地:浙江省寧波郊區(qū)
出生日期:1911年
逝世日期:1996年
職業(yè):北京大學法學系教授
畢業(yè)院校:滬江大學
人物生平
1911年出生于浙江省寧波郊區(qū)一個基督徒家庭,父親是商人。
少小時期,他從教會學校接受了謙讓、容忍、愛人的紳士教育。除了教會里的人,他兒時記憶中最大的溫暖,就是冬夜在沿江腳夫居住的土屋里,圍著篝火傾聽他們?nèi)粘I钪邪の晔苋韬蟮膮群啊⑧祰@和怨憤。正是對底層人苦難的感同身受,使龔祥瑞放棄了已經(jīng)入門的生物學,轉(zhuǎn)投政治學,因為“政治學更接近我所熟悉的生命”。
1929年,被保送進入上海滬江大學生物學系學習。
1930年,赴上海入讀滬江大學生物學系(畢業(yè)獲滬江大學榮譽優(yōu)等學位)。
1931年,轉(zhuǎn)入清華大學法學院政治系,在清華園,龔祥瑞親受錢端升、張奚若、蕭公權(quán)等政治學大家提點。
1935年,考取庚子賠款留學英法。
1936年,赴英留學,師從英國最享盛名的政治學家拉斯基和憲法學大師詹寧斯,打下系統(tǒng)扎實的憲政知識功底。
1938年,獲英國倫敦政經(jīng)學院政治學碩士學位。
1939年,獲法國巴黎大學法學院比較法研究所法學博士學
人物著作
《歐美員吏制度》(1934年,與樓邦彥合著)
《西方國家的司法制度》(1980年,與羅豪才、吳擷英合著)
《文官制度》(1985年)
《比較憲法與行政法》(1985/2003年)
《法與憲法近論》(1992年)
《法治的理想與現(xiàn)實》
《憲政的理想與現(xiàn)實——憲法與憲政研究文集》(1995年)
《英國行政機構(gòu)和文官制度》
《法與憲法》(1997年,[英]W.Ivor·詹寧斯原著,龔祥瑞、侯健譯,賀衛(wèi)方校)
《法律的訓誡》(合譯,法學叢書之一,英國丹寧勛爵著)
《法律的界碑》(合譯,法學叢書之一,英國丹寧勛爵著)
《法律的正當程序》(合譯,法學叢書之一,英國丹寧勛爵著)
《法律的未來》(合譯,法學叢書之一,英國丹寧勛爵著)
個人其他信息
他曾任國民黨青年干校副教務長,深得蔣家父子賞識,卻因不滿國民黨的派系斗爭黯然辭職;
1949年以后,他下決心留在大陸,一度經(jīng)導師錢端升舉薦,進入中央政法委參事室工作,當時官方主流推崇蘇聯(lián)國家與法的理論,與他所學相差甚遠,因而又長時間賦閑。姜明安說,龔先生每每到了當官的邊緣,每每又被逼退到書齋。
此后接踵而至的政治運動,給龔祥瑞造成了一生難以平復的創(chuàng)傷。
在反右斗爭中,他批判授業(yè)導師錢端升和同窗多年的同學,自己也被深深地傷害。
80年代后期,龔祥瑞在《法學》雜志發(fā)表“中國需要什么樣的憲法理論”直揭中國憲法學理論和實踐長期受蘇聯(lián)影響的弊端,這篇“憲政常談”給他帶來如潮的抨擊。
很多晚輩的法律學人,享受著他學說和思想的澤被。學者何海波說,雖然現(xiàn)代意義上的行政法植入中國始于清末民初,但中國的多數(shù)行政法學者也許要等到龔祥瑞和王名揚兩位學者介紹,才了解英美法上的“自然正義”和“正當程序”理論。
《法學》雜志主編周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