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資料
中文名:董康
國籍:中國
民族:漢族
出生地:江蘇常州
出生日期:1867年
逝世日期:1947年
職業(yè):政客
早年經歷
董康,字授經,號誦芬室主人,江蘇武進人(今常州人)。1889年考中舉人,后又高中進士,并入清朝刑部工作,歷任刑部主事、郎中。1900年義和團運動時,擢刑部提牢廳主事,總辦秋審兼陜西司主稿。1902年修訂法律館成立后,先后任法律館校理、編修、總纂、提調等職,為修律大臣沈家本的得力助手,直接參與清末變法修律各項立法和法律修訂工作。自1905年起,曾多次東渡,調查日本司法改革及監(jiān)獄制度、裁判所制度等,聘請日本法律家來華講學、幫助清政府修律等。1906年9月大理院成立后,曾充大理院推丞。1908年清政府頒布的、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———《欽定憲法大綱》,正是董康代筆之作。
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(fā),董康再次東渡日本留學,專攻法律。民國成立后,董康回國,開始了他走馬燈式的民國司法要職的履職經歷:自1914年起,董康先后任北洋政府中央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委員長、全國選舉資格審查會會長、法律編查會副會長兼
人物軼事
董康早年東渡日本后先后訪問了當時日本著名的法學家小河滋次郎、松岡正義、青浦子爵、齋藤十一郎博士等,并對刑事案件中有關起訴、逮捕、審訊、監(jiān)獄、死刑執(zhí)行等內容進行了專門考察。這次考察的結果,產生了清末的重要法學著作《調查日本裁判監(jiān)獄報告書》、《日本裁判所構成法》、《監(jiān)獄訪問錄》、《日本裁判沿革大要》、《獄事譚》等。這批資料對沈家本等人修訂大清新刑律,推動改良舊式監(jiān)獄及審訊方法,修訂《大理院編制法》等,提供了很大的借鑒。
1912年身為前清進士大理院民科推事四品官吏的董康避居日本,就學于東京大學,研究法律,成為近代赴日留學人員中政治身份較高的一名。并將隨身攜帶的一批珍貴的中國善本古籍,出售給日本收藏家大倉氏。1913年董康回國后即投身政界,并于次年出任北京大理院院長。同年,沈家本與世長辭了。但是,董康卻繼續(xù)沿著沈家本的道路走了下去,并于民國七年(1918)出任民國政府修訂法律館總裁。
清末所修訂的一批